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
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章程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协会名称: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校友工作志愿者协会。
第二条 协会性质:本会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共青团委、校友会的指导下,协助学院校友会工作。
第三条 协会宗旨:联络校友、宣传校友、服务校友、服务母校,广泛联系和团结国内外校友、增进友谊,加强合作与交流,传承优良传统,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、贡献力量。团结校友努力开拓,不断创新,共同为祖国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第四条 协会口号:弘扬南医精神 传承优良传统。
第五条 协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和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接受学院团委、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六条 协会地址: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(邮编:222000)。
第二章 机构设置
第七条 本协会在南京医科大学校友分会(康达校友会)的指导下,设置会长1名,副会长2-3名(任期一年,连任不超过二年)。
第八条 会长和副会长职责:
会长职责: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;统筹安排协会的各项活动;支持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;代表协会做好学院共青团委、校友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交流;做好本协会成员的思想工作,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;及时做好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。
副会长职责:协助会长开展全面工作;重点抓好并完成分管部门的组织、协调、执行、监管等工作;及时掌握工作动态,向会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,提高工作质量;在会长授权的情况下,代表会长行使权利。
第九条 本协会常设机构有办公室、组宣部、活动部。
1.办公室工作职责:
全面协助会长、副会长开展工作;负责协会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,协调协会各部门并与学院社团联合会对接;协助校友会搜集和整理校友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工作;负责协会内务管理、会员档案管理、整理会议记录、校友礼仪接待等工作;负责各类会议召集(考勤)、会议记录、活动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;规范办公室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2.组宣部工作职责:
负责采访优秀校友代表,收集采访校友材料,做好协助校友活动和新闻报道的工作;负责校友通讯文章的采集和撰写编辑工作;制作活动海报、展板或横幅等;管理协会QQ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;协助办公室撰写工作计划与总结。
3.活动部工作职责:
负责组织策划和做好协会的活动方案;组织协调校友返校活动,做好全程志愿服务工作;开展走访、寻访校友,开展交流活动;负责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及借还,布置活动会场;负责对外联系工作;安排工作及相关人员参加活动;协助组宣部做好校内外采访工作;协助办公室撰写工作计划与总结。
第三章 业务范围
第十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:
1.联络校友,服务校友,促进母校与校友的合作与交流;
2.整理有关校友资料,完成校友通讯文稿的采编;
3.组织策划有关校友返校、交流、讲座、庆典等活动;
4.收集校友信息,建设和维护南京医科大学校友分会(康达校友会)网站和校友数据库;
5.推动学院及相关单位的校友工作开展。
第四章 会员
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拥护协会的章程;
2.经学籍注册的在校大学生,做事踏实严谨,有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;
3.自愿加入协会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热心协会工作及校友工作。
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:
1.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3.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4.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:
1.执行本协会的决议,遵守本会章程;
2.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3.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校友活动,积极向本会和校友网站投稿;
4.协助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5.服从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;
6. 支持和关心母校的发展,向本会提供信息、反映情况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:学院资助、社会赞助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、其他合法收入;
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十六条 本协会根据学院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,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,由办公室协调管理。
第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之前,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,并由会长向会员大会做协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经集体讨论后,必须交由会员大会2/3成员表决通过。
第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,经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,并报学院共青团委核准备案后生效。